浙江学考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都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学考按70分满分的得分,选考按100分满分的得分)为依据,根据事先公布的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学考划ABCDE5级。
高中学考科目的等级划分
等级 | A | B | C | D | E |
人数比例% | 15 | 30 | 30 | 20 | 不超过5 |
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把选考的考生也全部计入划学考等级的基数。比如:有10万学生考物理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物理科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物理科选考等级。
学考设A、B、C、D、E5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等级,E等比例不超过5%。举例:如果你把化学作为选考科目,那么你在70分满分的“必考题”部分必须获得合格等级(ABCD均可),才有参与选考科目化学21等级划分的资格,并获得起点赋分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