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知道什么是工学学士学位吗,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工学学士学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泛指工业科学,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交通运输、海洋工程、轻工纺织、航空航天、工程力学、生物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公安技术、植物生产、地矿、材料、机械、食品、武器、土建、水利、测绘、环境与安全、化工与制药、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等。
1.学士学位证书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同意授予学士学位决定后,方能发给学士学位获得者。
2.学士学位证书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按不同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分别编号,并组织专人用毛笔或钢笔,正楷填写,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个别单位没有钢印的可盖红色单位印章),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方为有效。
3.学士学位证书是表明学位获得者在学术上已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的证件,不得作其他用途。如发现证书有涂改者,不再有效。
4.如发现学士学位获得者有不符合条件的,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授予其学士学位的决定,并收回已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5.学士学位一般不予补授,学士学位证书一般也不予补发。
按学士学位的种类大概可以分为十二大种:工学、理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哲学、历史学、文学、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