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三省的职责分别是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三省职能相互分工和制衡,确保了皇权的独尊。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和中央集权。分工明确,效率高。相互配合、相互牵制。三省六部制把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相互之间可以制约监督,提高诀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