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加速度=(末速度-初速度)/这段时间。a(bar)=Δv/Δt,单位是米每二次方秒,符号是m/s²。运动物体在一段时间内(或一段位移内)的速度变化量与这段时间的比值,叫这段时间(或这段位移)内的平均加速度。
质点运动时,瞬时速度的大小和方向都可能变化,为了反映其变化的快慢和方向,需引入平均加速度。平均加速度仅反映一段时间内质点速度变化情况。显然时间越短平均加速度越能精细反映速度变化的情况。一段时间内速度改变量与这段时间的比是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加速度。 它是对于经过一段时间内的运动情况的一个描述,描述了是对于经过一段时间内的运动情况。
1、平均速度:V平=s/t(定义式),有用推论Vt²-Vo²=2as
2、中间时刻速度:Vt/2=V平=(Vt+Vo)/2
3、末速度:Vt=Vo+at
4、位移:s=V平t=Vot+at²/2=Vt/2t
6、加速度:a=(Vt-Vo)/t {以Vo为正方向,a与Vo同向(加速)a>0;反向则a<0}
7、实验用推论:Δs=aT²{Δs为连续相邻相等时间(T)内位移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