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意思。孝廉并不是官职,孝廉是汉朝察举制的主要科目之一。
1、选官标准
孝廉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的一种科目,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举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汉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举孝廉,并成为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汉代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
2、制度简介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然后经选拔,根据品第结果被任命不同的职位,如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有关官职。一般情况下,举孝廉者都能被授与大小不一的官职。
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根据尚书令左雄的建议,规定应孝廉举者必须年满四十岁;同时又制定了“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对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试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试笺奏。从此以后,岁举这一途径就出现了正规的考试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种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开始向中央考试制度过渡。
师古曰:“孝谓曰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汉书·武帝纪》。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往今来,子女对父母的“尊重孝敬”,已成为衡量个人道德品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们不得不承认,对利益的追求正不断地冲击着人们原有的道德观,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美德也渐渐遭到一部分人“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