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守恒,即化学反应前后各元素的种类不变,各元素原子的个数不变,其物质的量、质量也不变。元素守恒是质量守恒定律的具体体现。元素守恒法是巧妙地选择反应体系中始终保持相等的某粒子,或以几个连续的化学方程式前后某粒子(如原子、离子)的物质的量保持不变(或某两种粒子的个数比保持不变)作为解题的依据。
自然界的基本定律之一。在任何与周围隔绝的物质系统(孤立系统)中,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或过程,其总质量保持不变。18世纪时法国化学家拉瓦锡从实验上推翻了燃素说之后,这一定律始得公认。
20世纪初,发现高速运动物体的质量随其运动速度而变化,又发现实物和场可以互相转化,因而应按质能关系考虑场的质量。质量概念的发展使质量守恒原理也有了新的发展,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两条定律通过质能关系合并为一条守恒定律,即质量和能量守恒定律。(简称质能守恒定律)
①质量守恒定律适用的范围是所有化学变化,包括大部分的物理变化;
②质量守恒定律揭示的是质量守恒而不是其他方面的守恒。物体体积不一定守恒;
③质量守恒定律中“参加反应的”不是各物质质量的简单相加,而是指真正参与了反应的那一部分质量,反应物中可能有一部分没有参与反应;
④质量守恒定律的推论: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各物质的总质量等于反应后各物质的总质量。
7.墨菲定律三大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