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量定理公式。动量定理的内容为:物体在一个过程始末的动量变化量等于它在这个过程中所受力的冲量(用字母I表示),即力与力作用时间的乘积,是动力学的普遍定理之一。
1.由于动量定理只涉及研究对象的初末两个状态,故对复杂的物理过程有时合理地应用动量定理可以极大地优化解决过程;
2.对于题干中不涉及物体加速度a和物体位移x的运动和力的问题,应用动量定理可能会更为简便;
3.应用于部分流体问题:假设有一段持续的水柱打在某固定不动的物体上后,水流沿其原来运动方向的速度减为0,设水流打在该物体上对该物体的力为F,水的密度为ρ,水流的初速度大小为v,水的流量为Q,忽略空气阻力和水的重力,则取在很短的一段时间t内打在该物体上的水的体积,设其为V,并设体积为V的水的质量为m,由动量定理:Ft=mv,①由密度公式:m=ρV,②由液体流量公式:V=Qt,③由①②③式得:F=ρQv.(此公式可作为二级结论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