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分类考试录取办法及报到时间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报到注册
各高职教育院校须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安排首次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不得晚于4月16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正式录取备案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录取办法
1.考生申请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应提前观看专业类介绍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对安排有拟报考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的所有院校,考生均可提出申请。测试考核后,考生只能被已申请的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
2.测试考核
(1)文化素质测试。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招生院校应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对其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动手能力等测试相结合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测试标准,进行面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以操作考试为主的职业技能测试,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内容。
3.预录取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各校报送的考生成绩仅适用于本校预录取。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7月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