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1.录取方式多数采用网上录取,对考生的录取是根据考生的分数及所填报的志愿来进行的。
2.目前所采用的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若干批次,主要有“提前批”(军事类院校)、“第一批”(1本大学,包括重点大学、普通1本大学)“第二批”(普通2本大学:包括,公二本、民二本)、“第三批”(3本,主要包括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民二本、“第四批”(高职高专 学校,即专科)。
3.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 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