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建、湖南、湖北、重庆、江苏、河北、辽宁等八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发布,从2018年秋季入学高一学生开始启动改革。
一、如何考?八省方案基本一致
根据此前已经公布的方案内容,八省份在高考模式、成绩构成、选考科目赋分办法、选考科目时间安排等方面基本一致。
1.高考模式
8省市将试点方案的“3+3”选考科目模式调整为“3+1+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
2.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考(等级考)科目成绩(每门满分100分)组成,满分为750分。
3.选考科目赋分办法
物理、历史科目采用卷面原始分计分,并且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个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并确定为“一分一档”,既确保不同科目间分数可比,又增加考试的区分度。
4.选考科目时间安排
8省市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6月夏季高考同期举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即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二、如何招?八省方案各有不同
从日前各省发布的方案看,虽然八省份均采取“3+1+2”高考模式,但是在如何招生上各省方案各有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八省分别采用两种志愿模式
新高考改革后,志愿填报方面,普通类有两种填报模式:一是“院校专业组”模式,二是“专业(类)+院校”模式。
在八省中,福建、湖北、广东、湖南、江苏等五省份,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院校专业组内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重庆、辽宁、河北三省份则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无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类各批次可报志愿数量不同
“院校专业组”模式下,一个院校专业组由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组成。其中,福建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湖北普通类本科批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广东普通类本科批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湖南普通类本科批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江苏普通类本科批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专业(类)+院校”模式下,“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重庆普通本科批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辽宁普通本科批设置112个专业平行志愿;河北普通本科批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3.八省批次设置略有不同
在八省公布的方案中,河北、辽宁、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六省普通类共设有4个录取批次,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福建、江苏两省份则设3个批次,分别是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需要说明的是,福建在2012年时,已经取消专科提前批,并将以往在专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全部调整到高职高专批招生。而江苏也是在同年取消了专科提前批次,将其合并到专科批。
八省市的高考方案,是在认真调研、吸收和借鉴前两轮改革试点的经验,并结合本省市实际的基础上制定的。八省市的高考方案将采用“文理不分科、语数外+自主选科(3+1+2)”模式,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原则录取。
八省市“3+1+2”方案与先行试点省市的“3+3”方案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一致的。先行试点省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效,也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在实施中要多组织不同省份之间的交流、不同学校之间的交流和讨论,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省份的不断增加、经验的不断丰富、方案的不断创新,这次的高考改革一定会更好地实现促进育人模式改革,克服教育顽疾,落实立德树人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