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开始,1901年中国战败签订《亲丑条约》。八国联军并没有被中国军队消灭和打出中国,八国联军离开中国的原因是中国同意和八国联军签订不平等条约,全部允许八国联军所提出来的不合法的条件。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指公元1900年5月28日(清光绪二十六年),以当时的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大日本帝国、奥匈帝国和意大利王国为首的八个主要国家组成的对大清帝国的武装侵略战争。
1900年春,义和团运动成为了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导火索,以此为借口,八国联军以镇压义和团之名行瓜分和掠夺大清帝国之实。
侵华军队总人数前后约为5万人,装备精良,声势浩荡。1900年8月14日,北京城彻底沦陷,八国联军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抢掠,从紫禁城、中南海、颐和园中偷窃和抢掠的珍宝更是不计其数,其中著名的万园之园“圆明园”继英法联军之后再遭劫掠,终成废墟。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在后来《瓦德西拳乱笔记》中也承认,所有中国此次所受毁损及抢劫的损失,其详数将永不能查出,但为数必极重大无疑。1901年,9月7日,以《辛丑条约》的签订为结果,中国自此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给当时的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空前沉痛的灾难。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有中文、法文两种文本,以法文本为准,共有12款,另加19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