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一)考试安排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具体考试安排为:
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安排为准,如有调整,我省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
(二)计划编制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批次设置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其中体育类、艺术类也可兼报普通类。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依次为: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分3个小批依次录取。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批次。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四)划线办法
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
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美术类省统考、音乐类<声乐、器乐>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五)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本科提前批次中,第1小批和第3小批实行传统(顺序)志愿,第2小批实行平行志愿。专科批次中,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专科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六)投档规则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1.体育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以及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院校要求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七)录取办法
院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录取专业由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能够更好满足高校、考生及社会的发展需要。从高校的角度考虑,有利于高校更好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引导高校注重内涵发展,专注特色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考生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引导考生结合个人志向、学科兴趣、个性特长,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促进考生成才成长。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有利于扭转简单用录取批次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片面导向,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