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
1.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志愿前,首先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检索时,先检索排在第一位考生所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依志愿顺序确定投档。再检索排在第二位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以此类推。
2.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有逻辑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且A校有计划余额,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
3.一次性投档。即按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各招生院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也就是说,考生一旦因各种原因被高校退档,即使他的投档分超出后续高校的调档线,也不能被投档,只能参加下一轮投档录取(下一志愿组、本批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换句话说,同一批次平行志愿里虽然可填报多所高校志愿,但考生档案只投一次,实际只是一个志愿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