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原则、志愿数量不同。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而平行志愿的投档基本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每批次只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传统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志愿及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高考志愿的一种新的投档录取模式,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