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顺序志愿、院校+专业组、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是在检索考生志愿前,首先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检索时,先检索排在第一位考生所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依志愿顺序确定投档。再检索排在第二位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以此类推。
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举个例子来说,一旦考生将某高校放在第二志愿,即使你分数再高,如果该校一志愿已经招满了且不预留招收二志愿的名额,你的档案也不会投向该校。
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同一院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这些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必须相同。
“专业(类)+院校”模式,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考生既可以选择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也可以选择同一所高校的不同专业,还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下的不同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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