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联考专业和按规定由院校在联考基础上自行组织了专业测试的专业,录取时省级招办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对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未自行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成绩一般为(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由高校在已投档的考生中按对外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自行组织专业测试、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的院校,只能录取经省级招办公示的本校专业合格名单中的考生。
艺术类第一批院校基本上采用校考成绩,也有少量采用省统考成绩的。录取规则由各院校自主确定,主要有三种:
(1)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校考或省统考成绩,下同)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的综合分排序;
(2)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要求后以专业成绩排序;
(3)专业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要求后以文化成绩排序。此外,有的院校还会在录取时考虑专业成绩排名等因素。因此,艺术类考生在确定报考院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该校的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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