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结论现场告知考生,确认无异议的,由考生在体检表上签名确认;有异议的,考生现场向主检医师提出,由主检医师确认检测结果,一经确认,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号)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
(四)视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体检无需空腹,可正常就餐。因所需时间较长,可携带水与点心等补充体力。
(一)须携带的物品。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二)严禁携带的物品。
1.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体检场地;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器具及其他危险品,一经发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3.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体检场地,如有丢失、损毁等情况后果自负。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5.北京交通大学SQA3+1国际本科项目2024级春季补录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