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录取过程中,平行志愿虽然一个志愿可以填报多个院校,但投档机会最多只有一次。如果档案已投到排序在前的某所院校,后面的院校就不再投档,即使是投档后因某种原因被院校退档,无论这个志愿后面还有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不再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操作规程,就算考生的分数能够达到多所高校的投档线,投档次数仍然只有一次。在高校调档录取过程中,考生档案只能被投入几个志愿中的一所高校,一旦被已投档高校退档后,考生电子档案就无法再投往其所填报志愿中的其他任何高校,只能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的整个录取依次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录取、确认。
1、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按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有自己的位置。
2、检索分档,将考生的档案分到高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符合条件则进行投档,投档后不再对其它志愿进行检索。
3、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的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投档到相应高校,该过程是同时完成,只进行一次。
4、录取,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5、确认,高校将确定的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回传给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检查,并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