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学科、专业)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四位和六位阿拉伯数字。
一级学科是大类,相当于专业。
二级学科是下面细分的小类,相当于方向,一般是有水平的学校自己开设的。
附: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
按照国家1997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的学科、专业目录》,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和管理学12大门类,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
一级学科再下设若干二级学科,如数学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5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就授至二级学科,一般意义上的博硕士点数指的就是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数目。
一级学科,包括以下2种提法:
①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在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设置中,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是其下的学科小类。截至2021年1月14日,共设14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12个一级学科。例如,理学下有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十余个一级学科。
②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它是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国家科委与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该标准。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根据2009修订版,共设5个门类(自然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58个一级学科。例如,自然科学类下有数学、物理学、地球科学等八个一级学科。
2015年,新增研究生方面“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2021年,新增“交叉学科”门类及“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等2个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