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暑假,不少学生老师在假期外出旅游,这对即将到来的秋季开学季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压力。9月还能如期开学吗?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纷纷出台相应政策。
吉林:师生员工严格坚持“非必要不离省”
8月1日,长春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师生员工严格坚持“非必要不离省”,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有疫情排查管控城市旅居史的相关人员返长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单位登记、报告;外出师生员工应提前返回学校所在地,自觉做好健康监测,为正常返校做准备。
双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样在今天发布紧急提醒,非必要少离双不出省,中小学生必须在开学前14天内返回双辽双。
海南: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
8月1日,据海南省教育厅消息,即日起,当地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非必须不离岛。此外,海南要求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江苏:开学前14天居家自我观察、查体温
7月30日,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发出通知,要求:有确诊病例的或高、中风险县(市、区)一律停止暑期托管服务;已作为核酸检测点的学校,开学前15天不得再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一律封闭校园,对校园开展全面消杀,确保校园卫生安全;要求开学前14天要组织每位学生居家进行自我观察与检测,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开学前交给学校班主任老师统一存档。
广东:返校前要在本地做连续14天健康监测
8月1日,广州番禺区教育局发布《致番禺区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称鉴于当前国内疫情严峻形势,为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向老师们、同学们和家长们呼吁:一、所有师生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已外出的,请勿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二、近期有外地旅居史的师生返穗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所有师生开学返校前要在穗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
8月1日,佛山市教育局官方微信“佛山教育”发布致佛山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呼吁所有师生不出省,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健康监测。
8月1日,梅州市教育局致信全市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提醒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所有学生开学前14天须居家观察,身体无异方可返校。
深圳:未出深的原则上留深过暑假
8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全市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未出深的原则上留深过暑假,确有必要离深的,须提前向所在学校请假报备,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返深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开学前14天,离深师生员工应返回深圳,并实行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健康申报,健康情况异常的,不能返校。原则上取消市内外夏令营等集体性活动。
陕西:指导高校错峰开学,开学要减少陪同人员
7月30日,陕西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称要进一步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和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特别是要指导高校错峰开学,在新生开学和老生报到时减少陪同人员。
汉中市教育局7月30日发布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全市所有学校教职员工、学生不得出省,所有教育教学单位一律停止举办夏令营、研学旅行、外出培训等相关集体活动。汉中境内所有研学机构不得组织省外学生来汉,也不得接待来汉省外研学机构。
山西: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山西省教育厅7月30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暑假期间,各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和确需入校的 外来人员进出必须核验身份、查验体温并出示健康绿码,其他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不得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各地各校要根据新学期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和教 育教学安排,及早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开学前防控措 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防疫物资储备、设施设备调试等工作。
河南:暑期托管服务一律暂停
受疫情和汛情的双重影响,8月1日河南多地发出重要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安排返校,校外培训暂停。郑州、洛阳、平顶山、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相继发布消息称各学校暑期托管服务一律暂停,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各县(市、区)要履行属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职责,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一律暂停。驻马店、开封、安阳、许昌、周口鹿邑发布消息称全面暂停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及学校、幼儿园的暑假相关活动。
除此之外,平顶山要求市内各学校根据确定的开学时间,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报到返校时间表,错峰、错时、分批组织人员返校入校;明确返校流程。开学前14天,师生、员工(含省外人员)恢复体温每日监测,并及时更新健康码;返校前3天,将健康码提前发送至学校。入校(园)当天,通过校门口“检查健康码(可打印纸质携带)+测温+消杀”入校;入校后,上交体温监测表,由学校自行保存。
1、居家隔离时间不得少于14天,期间不擅自外出,如实回答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
2、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每日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3、最好拥有独立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如条件不具备,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同住的家人均应佩戴口罩,避免密切接触。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5、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避免使用空调,尤其是中央空调。
6、保持充足的休息,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
7、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相应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垃圾桶要每天清理。
8、及时做好物品消毒,可使用消毒剂擦拭、清洗等。
9、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立即电话联系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
10、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满后,由当地医务人员检查确认并报乡镇(街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同意后即可解除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