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或一段线、自主招生控制线)。
2、 报考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须在高考提前批次第一志愿(特殊类型)填报南方科技大学。
3、 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学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