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需要的报名材料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证明等原件。在职职工应有单位介绍信。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和居住证等。
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
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不得报名高考的人群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