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一是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一十百千工程”、专题教育活动、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二是学业成就。主要考察学生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学业情感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习内容和成绩,研究性学习表现与成果等。
三是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习惯、效果,以及自我调控能力、应对困难与挫折的表现等心理健康情况。
四是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在审美情趣和人文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在艺术、人文等方面的兴趣和特长,以及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特别是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表现。
五是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技术课程实习,游学,到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企业、社区等社会场所开展参与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好坏完全取决于该学生平时在学校的言行举止、学习态度,和为人处事。这也是高等院校招生的一项重要指标,不可忽视。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关系到升学的问题,重要性有时不次于考试成绩。
但由于个别学生有时对某个同学不满或讨厌,可能会出现结果偏差、不公平或恶意报复等行为。因此,最终结果的数据要由班主任老师审查通过,才能计入档案。如果结果偏差,班主任老师会将其数据修改得更好。特别到了中学三年级,测评结果中不能有“C“等级,更不能有”D“等级,如果有,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升学问题。所以同学们在校的言行举止应该格外地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