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起来的,是同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适应的。
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确认人民是国家主人的法律地位;
各级人大在国家机构中处于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主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
我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和完善的保证。
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
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