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包括形体测试、舞蹈表演、模仿三个科目。三科总分300分,其中形体测试120分(其中形象、形体40分,舞蹈基本功测试8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其中命题即兴30分,舞蹈动作模仿50分)。
(1)形体测试
形象、形体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身材比例良好。
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腰腿软开度较好、舞姿跳跃具有较强的身体控制力,旋转以及翻身的速度、力度、稳定性好;能连贯流畅完成高难度技巧动作。
(2)舞蹈表演
作品表现完整、动作熟练,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
考试要求:考生自备练功服或舞蹈表演服装。剧目音乐需自备U盘或CD,U盘或CD内只能有剧目音乐,格式为WAV或MP3。
(3)模仿
命题即兴测试:考生以组为单位抽取试题(包含音乐),考生试听音乐4小节后,根据命题进行即兴舞蹈。
考试要求:须紧扣主题、捕捉音乐形象,充分运用身体语言表达呈现。
舞蹈动作模仿测试:每一组4个8拍至8个8拍的动作模仿,每一组选派一名考生现场抽题确定模仿内容。教师现场示范3遍,第4遍由考生独自完成。
考试要求:考生所模仿动作完整,姿态规范,节奏准确,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记忆能力和形体表现力。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提交音乐存储介质后,在指定区域开展热身活动进行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形体测试、舞蹈表演和模仿三个环节,分别进入三个考场,完成三个科目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