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古代的封邦建国制度,把战国后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了全国。郡县制的推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
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
郡县制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郡县制是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总称,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郡县制废除了奴隶主旧贵族时代的世袭特权,有利于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废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对封建中央政权的威胁,既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