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管理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民政职业道德,熟悉我国民政行政管理法规、政策,能在国家各级民政行政机关、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民政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管理服务型高技能专门人才。
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担任各级民政行政机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员;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及服务人员;各级救助管理站管理及服务人员;社区居委会管理与服务人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管理及服务人员;各级婚姻登记中心、收养登记中心管理与服务人员等。
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民政管理专业注重通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延长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使学生充分了解未来的就业单位和就业岗位,实现职场与校园的零距离。同时,民政管理专业积极推进“双证书” 制度建设,灾害信息员、婚姻登记员等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