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的计划简章等;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省级招生办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并把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1)在各地规定的高考报名时间内,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级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3)相关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4)每年4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级招生办(教育考试院)。
(5)每年4月20日前,省级招生办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6)每年9月1日前,省级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将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及公安英烈子女,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以及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向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能够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竞赛)获得一等奖并且能够成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队员,而且还是应届生,也是具有保送生资格。
一些符合要求的退役运动员,比如能够在全国性的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优异成绩,或者在亚洲的比赛中能够获得前六名的成绩。
符合要求的公安英烈子女,但是这些同学是必须保送到公安类院校。
有一些外国语中学(天津外国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等)推荐的优秀学生也是符合保送生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