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从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近几年教育部陆续批准的新增专业以及各地组织省级统考的分类来看,艺术类专业主要有:绘画、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演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播影视(影视学、导演、摄影、摄像、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像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动画、雕塑、音乐科技与艺术、照明艺术、公共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以及建筑学、广告学等。
(1)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高考文化分在所报考科类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相关高校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所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所报考科类、高考志愿及招生高校的书面申请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