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下面是2022年辽宁高考志愿设置及录取规则,一起来看!
高考录取规则
1.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考委组织实施。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校须保证通信联络的畅通。
3.省招考委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安排高校录取批次,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且执行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4.高考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院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有关院校招生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5.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6.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7.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8.高校和省招考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须在预录取名单的退档理由栏内写清明确的退档原因,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招考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9.高校要按照我省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投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录取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考办将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考办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10.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11.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12.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1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全国统考录取批次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4.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15.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6.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17.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9.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20.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1.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凡符合第14条、第15条、第17条(不含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第1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符合第1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和有关条件筛选考生提供给有关部门审核,经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符合第17条中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符合第1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高考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 模式,1 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 1 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 60 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 2 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4 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4.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6.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普通类考生仅可填报物理学科类专业或历史学科类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的专业。考生要根据各学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和有序志愿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注意选择“冷门”强校和“偏远”强校
“农林地矿油”这5大类专业,因为曾经是艰苦和冷门的代名词,一度成为备受考生冷落的难兄难弟。然而,这些专业对应的全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时刻不可或缺的部门和产业,如今因为紧扣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而日渐红火,甚至,已经有舆论给她们冠上了“有钱途”“性价比高”的前缀。这不是简单的“风水轮流转”,而是我国实行国家战略调整和统筹协调发展的结果:“农”的背后是“三农”问题成为国家战略的“重中之重”;“林”的依托是环境保护从基本国策发展为国家发展战略,我们要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怎能离开大树和小草?“地矿油”的底气来自国家对资源、能源的重视。还有,这些专业所对应的职业岗位也早已不是人们印象中的“粗、大、黑”形象了,而是搭上了高科技的时代快车。
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相比于一些所谓的热门、时髦专业,报考农林地矿油类院校或专业的考生,或许暂时没有炫目的光环,但这些专业确实能够给你带来实实在在的工作岗位和发展空间。且纵观高校录取分数来说,“农林地矿油”类高校不乏实力超群且录取分数偏低的高校。如果你感兴趣,建议勇敢的向农林地矿油示爱,敲开那扇通往前程的阳光门扉。如: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
由于地域因素在志愿填报选择中占有最重的比例,因而地处西北、东北等地的高校往往录取分数低于沿海高校和成都本地高校,而“偏远”地区也不凡很多优秀大学。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都是985和双一流高校。
7.烟台高考政治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