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座位编排过程一般会在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计算机操作程序以县区为单位,以每个考场30名考生为基本编排单元,按照考生报考的科类、外语语种等信息,自动生成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以及座位号。
此图为示例,具体座位看考场实际安排位置。
各省(市、自治区)的考场编排一般遵循三大原则:
1.地域原则
将考生安排在考生报名所在县区的考场。
2.四同原则
同一考场内考生均为同一民族试卷(普通汉语卷、藏语卷、蒙古卷等),同一外语语种(英语语种、日语语种、德语语种、法语语种等),同一科类(普通理工、普通文史类、艺术理、艺术文、体育理、体育文等)。
3.随机、即时的原则
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同一考区的考生号、座位号由电脑随机、即时产生,一旦产生立即拷贝封存,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考试院监察室备份原始数据,杜绝人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