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检测: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军队院校学习和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其是否适应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是否具备培养合格军官的基本心理条件。
1.关于心理检测。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军队院校学习和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其是否适应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是否具备培养合格军官的基本心理条件。
2.关于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现场不要紧张,自然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面试结论当场公布,不合格考生可当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3.关于体检。体检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组织实施。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3月1日前完成手术),体检时需提供手术相关证明,如手术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和缴费发票(发票为必须件)。
特别提醒,谨防骗局:一是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二是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军校招生工作也一并结束,即使个别院校招生计划未招满,也不存在“补录”。
⑴ 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其中:
①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
②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⑵ 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⑶、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⑷、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除指挥、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专业外合格。
⑸、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⑹、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②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②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