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平行志愿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投档原则。录取时,首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并且只投档一次。
辽宁高考平行志愿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投档原则。录取时,首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并且只投档一次。投档时,计算机先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且有计划余额,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检索(甲)考生填报的A学校,成绩不够,不符合投档要求,则将检索(甲)考生填报的B学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档条件,B院校有计划余额,则向B院校投档。在这个过程中,考生不会因为将B院校放在了自己志愿填报的第二位置而受到B学校的“歧视”,而是和其他在第一位置填报B学校的考生一样竞争,依次类推。
平行志愿一旦退档,就算分数够了其他学校也不会再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到下一批次录取了。平行志愿是一档一投,不是一档多投,考生每批次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最多只能投档一次,投档到一所高校。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投档后如果因专业不当或其他原因被院校退档,则不会再投档,只能参加填报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