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西安高级中学的高三毕业生武同学做了一件特别的事,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这是她送给自己的一份特别的成人礼。
6月28日上午,武同学来到陕西省红十字会,在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她详细讲解了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捐献流程后,武同学当场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工作人员问及武同学为什么会进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的问题。武同学说:“初中看过一个网络剧后,开始对法医这个职业感兴趣,今年关注到一档电视节目,主要是讲述法医这个职业。里面有一个法医专业水平非常的厉害姐姐深深吸引了我,她自己签署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我了解到我国大体老师十分缺少,很多医学生缺乏实践操作的机会。如果有更多人身后捐献,将会有助于医学的发展。我决心和她一样进行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我在将来去世以后也可以为国家做贡献。”
当问及得知武同学的捐献意愿后家属的反应,武同学回答:“我本以为家长会难以接受,令我意外的是,妈妈在听了我的想法后,很支持和尊重我志愿登记的决定,她为我感到骄傲和自豪!”
1.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捐献发生在逝世之后,不会影响对您的抢救和治疗。
3.最终能否实现捐献,需经医学评估并尊重亲属的意见。
4.请将捐献意愿告知家人,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5.如果捐献意愿发生改变,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
6. 登记者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禁止未满18周岁人登记。
7. 严禁虚假、恶意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