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录取状态。考生一旦选择接受,将不能接受其他单位的“待录取”通知。非经招生单位和考生双方同意,不能单方取消“待录取”状态。
待录取和拟录取,在概念和最终是否录取结果两方面有一定区别。
(一)待录取和拟录取概念不同。待录取,是指等待招生单位进一步研究决定是否录取;拟录取是指招生单位基本确定计划给予录取。
(二)最终是否录取结果可能不同。拟录取就是计划录取了,但是正式的通知还没有下来。拟录取相当于在录取前透露一个消息,就是调取档案审查后,只要档案不出问题,那就确定录取了。
而待录取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考上后还没有开始办理录取手续,或初录取之后,还没有发通知书正式录取;另外一种则是招生或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考试还没有着手研究或者阅评,需要考生等待阅评或研究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被退档的。
考生一旦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该招生单位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他单位“待录取”。
如果想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待录取单位同意,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接受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只能接受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并且非经该招生单位同意,不能更改。接受了一个单位的待录取,不会影响其他单位发送待录取,但是招生单位可以看到你已经接受的待录取状态,也不能再同意其他单位的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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