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次贷款就是续贷,如果续贷支持远程续贷,那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后,通过审核后借款在网上完成续贷。而不支持续贷的话,需要自己打印申请表,然后本人、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与申请表去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
办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若要进行续贷,那在高校公布的续贷约定时间内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找到个人贷款,选择新增选项进行续贷申请即可。
将贷款金额、期限及个人相关信息、续贷声明等提交上去,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或者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合同签好后等审批通过,就会收到回执码短信或回执单,学生只要在开学的时候将其提供给学校即可,届时学校自会录入信息。
而回执单还需要寄回当地教育局,当地教育局汇总表交给省资助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后,耐心等待贷款资金发放就行了。
助学贷款资金一般是在11月中下旬左右下发,一般会直接放款至借款学生账户,然后再由系统划拨至学校学费账户里(通常全部划扣,学校扣除相应学费后,再会退回多余资金)。
助学贷款续贷本人可以不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时,只需要贷款学生本人或者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携带续贷助学贷款是所需材料,前往户籍所在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签订续贷合同即可。
助学地生源贷款续贷需要的材料:
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