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贫困的学生是申请不了助学贷款的,即使提出申请,也会在审核的时候被筛掉。毕竟助学贷款不是谁都可以办理的,其贷款用途是为了帮助学生支付学业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用途是为了帮助学生支付学业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所以贷款对象就只有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
而若申请者的确是家庭贫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或者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那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提出助学贷款申请。记得在申请的时候要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是要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旦发现学生的家庭经济并不困难,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助学贷款的话,那很可能会被判定为骗贷,届时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