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飞行员的父母享受医保待遇,住院可以报销,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大病门诊,可以报销。空军飞行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享有较高的政治待遇和社会荣誉。由于飞行工作的特殊需要,飞行人员除享受现役军官的待遇外,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飞行人员特有的待遇。
飞行学员取得学籍后,从开学之日起计算军龄,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习期间一切费用由国家提供,同地方院校和部分军队院校相比,家庭可节省经费6-7万;
飞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第二学年安排探亲假;飞行学员毕业后任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享受优厚的工资待遇,不需要考虑就业问题,解决了后顾之忧;
根据个人飞行技能,享受飞行等级补助金和飞行小时补助金;
飞行人员的行政职务,根据飞行年限一般均可由连职逐级晋升至师职。
为了保证飞行人员有强健的体魄,国家规定飞行人员有较高的伙食标准,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学员津贴,毕业后按任命的职务、级别、军衔发给相应的工资;
每年可享受身体健康疗养一个月;
飞行人员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随军后优先安排住房和工作,没有随军的每年安排探亲休假一次;单身的飞行员住飞行员公寓,房间设备齐全;
飞行人员的子女参加地方高考、中考,凡符合空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入空军院校学习。
1、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女均可,年龄不超过20周岁。
(二)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2、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3、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三)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4、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