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通过了一般来说是没有必要再参加一次考试的,学考不及格是可补考的,可第二年和下一级的考生一同再考一次。学考不及格的那一科目只需要补考没有过的那一科。补考很轻易就及格的。只要学考过了关,自然就能获得高中毕业证的。恰恰相反,补考不及格,还要重新补考。
学考可以考两次,取分数最高的一次的成绩!学考可以考两次,一般是取最好成绩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
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试只要有一项科目为D等者(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视作D等),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
对于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在籍学生,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在籍学生,可在获得成绩2年内参加该科目合格性考试补考,补考仅限一次,与每年度该科目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高中学校组织补考。
若考生在4月份合格性考试中有科目未获得合格成绩,可在4月18日调整6月份合格性考试的报考科目,但需要符合补考条件。
所以如果第二年4月补考通过的话,可以参加第二年的等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