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代君主都是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英国国王是国家统一的象征,维持着大英联邦的统一,在当代英国君主立宪政体之下英国国王统而不治,有行使解散议会或重新组阁、任命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总督等权力。
1、英国国王是国家政治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体现和保证。国王仍然是“一切权力的源泉”,“一切公道与荣誉的源泉”,没有国王和王权,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因此国王因其特有的权威和历史传统被视为联合王国团结的象征。英国国王其存在本身就是对英国历史的认证,也体现了英国古老的政治制度和传统文化体系的延续性,反映了整个大不列颠民族的历史存在。
2、英国国王是维系民众情感的纽带,作为外交代表,也是维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重要纽带。国王对外是国家的人格化,是国家的活的象征,因此能够有效激发英联邦公民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精神,能够有效促进英国公民的精神统一。当党派斗争引起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极端不满时,英国国王可以行使解散议会或重新组阁的权力,使国家恢复正常的秩序。
3、英国国王的存在保证和增强了英国政治制度的程序合法性,有向政府内阁首相和大臣提供咨询、建议的“政治顾问”的角色。英王审阅各种文件,掌握政治发展动向,因此英国国王的意见和劝告具有重要价值,能够帮助首相和大臣更好地处理国事政务。,英王虽然在实际上不能否决或搁置国会法案,但法案、公文的颁布和批准在形式上仍由英王签署,体现了一种程序合法性。
英国国王享有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总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册封贵族和授予荣誉称号,进行审判,统帅军队,宣战与媾和等广泛权力。但实际上这些权力大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英王的一切政务活动完全服从内阁的控制和安排,其活动多属礼仪性质。
英国国王个人还享有崇高荣誉和尊严,以及其他诸如不纳税、不被起诉等特权。国王是英国和英联邦统一团结的象征,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和政府决策的顾问,对政府决策享有被咨询权、鼓励权和警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