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合格考60分合格,不分等级。资格考试将覆盖科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过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60分合格、不分等级
在合格考试中考试科目将会覆盖,同学们高中阶段所有所学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在合格考试中,同学们的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都不会被划分等级,合格考所有科目的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来表示,只要在合格考试中卷面达到60分就算合格。
在学考中被划分等级的是等级性考试,而在等级性考试中虽然考试科目变少,只需要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三门。但是成绩的划分等级也变多了,卷面的原始分数将被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
一、考试科目不同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专业招生对等级考试科目的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通俗地叫做“6选3”。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二、考试成绩不同
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专科)专录取的主要依据。“合格”或“不合格”的标准不是按比例划定的,而是按照学业质量来确定,60分合格,达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
学生在校期间因未通过合格考试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离校2年内可继续参加有关科目合格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核发毕业证书的依据。
其他考生合格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要求,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由各市教育局核发。
由外省转入的学生,已在外省参加合格考试的科目,由转出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我省审核认定。学生转出到外省,由我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学业成绩证明。
合格考等级考试成绩按照等级呈现,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三、考试范围不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和学业质量为依据。
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
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1(2018级以后称为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四、考试目的及成绩使用不同
合格考试的目的在于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强调共同基础,通俗地说可以称为“强化基础”,是一种标准参照考试。合格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专科)录取的主要依据。
合格考等级考试是一种常模参照考试,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业水平和学科特长,考试难度相对较大,强调区分度,通俗地说可以称为“突出个性”。等级考试成绩是学生参加本专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考试时间和次数不同
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每个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
最早在高一下学期末开始参加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可从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5个学科中自主选择科目参加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等4个学科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不得早于高二上学期;技术类科目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不得早于高二下学期;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
在校期间如有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试科目,允许其在离校两年内继续参加合格考试。
等级考试时间安排在夏季高考(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只有1次考试机会。其他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