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长可能对于学籍不太了解,以为转学只要办理转学手续,让孩子进入新的学校读书即可,其实不然,转学的同时还得转学籍。以下是黑边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学籍的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王先生和妻子常年在外务工,就将他们的儿子王智(化名)就近送至洛龙区李楼镇某寄宿小学就读。前两天开学,王智在报到时却被校方告知不能入学。
王先生说,今年1月,王智突然腿痛,经医院诊断,他患有软骨瘤,须动手术切除才行。怕耽误王智的学业,手术后仅一周,王智便被父母送回了学校。
5月中旬,王先生再次接到学校的电话,称王智身体再次出现问题,需要回家休养。王先生称,在此之后,他把王智送至一所私立学校就读,一个半月后便到了暑假。
前两天开学时,王先生带着王智前往原就读的学校报到,却意外地被拒之门外。“校方称,王智转学了,所以原来的学校没有为他预留名额,如今,班级已经满员,王智无法入校。”王先生说,他对此感到不能理解:“孩子学籍还没转,怎么就转学了呢?”
【学校】家长上学期期末提出为孩子转学,所以学校没给他留名额
9月2日,带着王先生的疑问,洛阳晚报记者来到了该寄宿小学。
王智的班主任提到,王智在做过腿部手术后身体依然欠佳。一次上课时,他突然晕倒,老师们通过摇晃、掐人中穴等方法均未能使他及时醒来。等他恢复意识后,却浑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这种情况又发生了两次后,学校通知家长将其接回了家。
“6月初我曾给王智的父亲打过电话,他问过我转学需要哪些手续,什么时间办理,还告诉我王智已在别的学校就读。”班主任说,上学期期末,王智并未在该校参加期末考试,他的母亲还到学校提出要为孩子转学,由于转学手续须在新学期初的时间区间内才能办理,学校提前为其填好了转学手续单,就等办理转学手续了。
令班主任没有想到的是,前两天开学报到,王先生又带着王智来到学校,称学籍还在该校,想在该校就读。然而,新学期伊始,学校所有学生都重新分班了,各班已经满员,班主任也没有办法。
【教育局】转学须注意学籍变动的时间区间
在记者发稿前,王先生打来电话称,洛龙区教育局现在已把王智安排在一所离家最近的小学就读,但关于转学手续如何办理,王先生依旧搞不清楚。
对此,洛龙区教育局教育科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从2013年5月起,我市中小学生开始使用电子学籍,这个学籍将实行终身制,一个学籍配一个学籍号,像学生们的户口簿。“我市的中小学生学籍都存在河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只有系统的学籍库打开,各校学生的学籍才能移动、交流,一般开库时间是在开学初的一段时间。”该负责人说,只有在这一段时间内,中小学生才能办理转学手续。在开库时间之外,学生即使在其他学校上课,学籍依旧在原学校。
目前,洛龙区中小学的学籍库开放时间为:中学,8月12日至9月12日;小学,8月19日至9月30日。该负责人提醒,由于电子学籍要求非常严谨,因此需要转学的学生手续一定要齐全,否则就会被驳回原学校。
若您想知道各县(市)区学校学籍库开放时间,可向当地教育局咨询。
1.建立正式学籍号定期下发机制
将未分配正式学籍号的学生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对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探索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2.简化转学证明材料
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3.允许“出国留学”等状态的学生办理转学
为进一步贴近服务学生和家长,适应学籍管理实际,学籍系统将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直接办理转学(含跨省转学)。转学完成后,学生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休学”状态的学生应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4.保留毕业后跨省就学功能
在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学生流动日益频繁,跨省招生已成为学籍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管理角度,跨省就学与跨省转学核办流程并不一样,学籍系统需要有一个独立功能服务跨省招生业务,经反复论证,暂不将此功能与跨省转学功能合并。
5.进一步规范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
转入省份应明确外省学生就学和升学的条件,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妥善处理和核办毕业后跨省就学。学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学籍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核办毕业后跨省就学申请,对于外省份同意接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违规招生、学生分数可能未达到接收省份要求等理由驳回申请,减少跨省业务纠纷。
6.明确有关业务办理发起时间
为做好毕业结业和升级处理工作,每年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学籍系统暂停发起转学业务,其他时间均可发起,7月15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业务可继续办理。各地各校应在7月30日前在学籍系统内完成中小学生毕业结业操作。毕业年级学生的转学业务和问题学籍处理应在毕业结业操作之前办理完毕,否则转学业务将被清理,清理后须按规定重新发起申请。
全国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升级时间为8月10日24时,由教育部在学籍系统后台统一进行。升级操作不影响非毕业年级学生之前已经发起的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年毕业后跨省就学新业务发起时间限定为8月15日零时至12月14日24时、3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各地招生处理工作应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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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
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8.简化转学证明材料
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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