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将广东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3种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考考试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成绩。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
成绩公布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3种形式呈现。
2022年广东第一次学考成绩,学考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成绩。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A—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除呈现“合格/不合格”、单科分数和等级外,还呈现3科总分成绩(简称学考总分)和排位,其中艺体类(含体育类、音 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还呈现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
(1)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40%+术科统考成绩×1.5×60%。
(2)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学考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再参与术科合成总分计算和排序。
广东考生成绩排序原则为:根据考生学考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根据相关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学考,报考高考的学生还必须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学考。即等级性考试由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科目要求和自身爱好、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中自主选择3门。
为避免学生重复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等级性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考,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
具体来说,学生参加学考主要分两种类型:
一是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或仅为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14门合格性考试。
二是报考高考的学生,原则上需要参加14门合格性科目考试;同时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科目考试。
但可用达到一定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合格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级性科目的成绩,代替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即参加高考的学生,一般可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3门等级性考试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