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考试只要有一项科目为D等者(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视作D等),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第一次报名参加必修科目考试单科成绩每得到一个A等级,则可在2010年高考总分中加1分,如得4个A,则可以加5分。
合格性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
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
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含0分,下同)共25%。E等级为不合格。
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后统一公布,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考生如不参加春季高考招生,可不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当次当科考生总数98%以上的成绩可视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
参加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两次或以上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