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对新入校的飞行学员进行全面复查,主要目的是检查招飞选拔质量,同时,对个别入校复查不合格的考生进行处理。对政治、身体和心理素质不符合招飞标准,属明显漏诊或既不符合飞行学员又不符合军队地面院校学员条件的考生要做取消录取资格的处理。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1.初选。2022年9月至12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在部分高中学校设立检测站,对报名学生进行身体基本条件筛查,考生由学校组织或自行前往设站学校就近参检。
2.复选。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招飞中心设立复选站,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或相应分数线)的学生主要进行招飞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23年3月至6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复选通过考生,进行医学选拔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此外,空军招飞为本科提前批录取,不影响其他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统招一本线(或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投档。2023年7月,空军招飞局根据各省(区)年度招飞计划,对定选合格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并寄发空军飞行学员录取通知书。
一是“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是“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以可比系数(高考成绩除以所在省份一本线)由高至低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根据录取高考成绩、体验飞行情况择优确定培养对象,于9月上旬分配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相应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成为一名现役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