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免费师范生,2018年教育部改为叫公费师范生,并出台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对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热爱教育事业、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学习成绩较好的考生是值得报考的,但是报考前也要搞清楚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相关条款,供大家参考。
1、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
3、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4、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5、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退缴资金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缴、管理、使用,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费师范生人事招聘、履约管理、表彰奖励等相关工作。
6、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公费师范生如确因身体原因需终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解除协议。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违约处理。
7、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提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部属师范大学根据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1、招生范围不同
部属公费师范生是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这6所高校在全国招收。
省属公费师范生是省份直属的师范大学在本省招收,只有名额不足时才会让外招收。
2、录取分数不同
部属都是实行提前批次录取,但省属除了提前批,也有二本和专科招收,各省政策不一样,因此部属录取分数线高于省属,
3、就业分配不同
部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和考生生源省份内的学校是双向选择,如果学校和毕业生之间相互认可、达成协议,那么部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可直接会到生源省份内的学校任教,如果没能达成一致,才会统一分配,基本分配的都是城区学校。
而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会被直接分配到定向就业的城市的某一所学校,一般都会是农村学校。
因此自然是大学越好,分配的地区或者是学校也会更好。
当然由于各省份各地区的公费师范生政策都会有所区别,因此具体政策就业还请各位考生关注当地的教育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