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积极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2024年起,将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对艺术类专业分三类进行录取,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
第一类是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