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是人生重大的事件,是人生重大的转折。高考试卷作为物证,它的重要性甚至超过结婚证。评分后的试卷不能与考生见面,这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每年都有大量考生对评分结果持有异议。每年都有大量考生要求查卷。但是,每年这些合理的要求都被拒绝。而拒绝的理由据说是惯例。
小刘是兰考县2008年高招考生,去年6月7日、8日,小刘参加了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到了查分数的时候,小刘查到自己的高考成绩是521分。小刘感觉,根据他平时的成绩,高考的分数不应该这么低,是不是评卷老师打分有误?
于是,小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向省招生办提出了查分纠错申请。据小刘说,省招生办以他要求公开试卷信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拒绝了他。
去年7月17日,小刘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省招生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他公开其高考试卷。
回避这个问题,就是对莘莘学子人生前程的漠视。也是对莘莘学子寒窗十几载辛勤劳动的蔑视。
我不能理解,这么多年来,苦苦要求查卷的声音那么多,为什么各地坚持不让查卷?为什么教育部不考虑民生实际,规范查卷事宜?
如果说以前全是手工活,查卷很麻烦,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现在计算机网络普遍运用,查卷都不存在任何技术难题,也不存在忙不过来的情况下,仍然不允许查卷,就匪夷所思了。
高考试卷评分完毕后,扫描进计算机,这不费事吧?公布分数的同时,开通网络查卷服务,让考生自己坐在电脑边就能看到自己的试卷评分情况,看到自己的真实成绩,这不困难吧?
让学生在自己的电脑边就可以查卷,关于是否误判考题,误统计分数,就一目了然。有图有真相,错的就是错的,对的就是对的。这样可以打消任何一个考生的困惑,也可以让任何一个考生都有挽回正确结果的机会。这样的阳光考试制度,不才是我们要追求的吗?
与考生苦读十余载相比,招生办给个透明答复又有多麻烦?招生办又怎敢肯定判卷过程中没有出现丝毫失误?不可否认,高考查分必须经过申请程序,遵循相关制度,但无论如何,也不能以“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能力”为理由粗暴地拒绝考生,这种做法无疑是对考生基本的知情权利的剥夺。
在现行的高考制度中,从考试到监考、阅卷、分数登录都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督力量,在个别环节上产生失误并非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招生部门对考生的合理要求应当尽量予以满足,这才是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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