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对口单招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18年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职学生转段升学(以下简称“转段升学”)报名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5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2018年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1.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9至31日为资格审查与考籍确认阶段,报名点可提前采集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自然信息。2017年11月1日至4日为考生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阶段。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逾期不再补报名与补确认。
2.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也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及现场确认。我省户籍的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及现场确认。外省户籍的我省中职校毕业的往届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及现场确认。
三、报名组织管理
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和现场确认等工作。
1.各市招办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以及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密码管理;
(3)负责本市范围内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
(4)负责通过网络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2.各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以及有关中职校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密码管理;
(3)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
(4)负责通过网络监控所辖中职校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报名点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3.各报名点工作职责
(1)负责本报名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组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
(2)负责通过网络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
(3)负责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环境,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本报名点(中职校)转段升学考生有关报名信息的提前采集和报名指导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转段升学考生信息导入网报系统,同时将转段升学考生中职入学时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报牵头院校审核;
(5)负责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组织考生签字确认,生成考生号,打印发放不参加文化统考考生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表等工作。
四、对口单招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开始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其中,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应届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还须提供学籍证明。往届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2018年,申报注册入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须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层层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普通高中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学籍档案以及其他方式获取报考资格等,将其违纪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
报名点通过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本报名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身份证信息,生成并发放考籍号,将考生考籍号与科目组绑定,同时采集考生的电子照片。考籍号是考生网上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以及体检时使用的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年份(2位)+报名点代码(6位)+ 流水号(4位)。考籍号与普通高考考籍号通用,已取得普通高考考籍号的考生,系统将不再新生考籍号。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
考生网上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对口单招、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和转段升学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2018年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附件2)或《2018年中职学生转段升学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上下载。所有考生必须填报科目组与专业技能方向的名称与代码,所报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必须与考生在中职学校所学专业对口。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并确认无误。
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只参加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可以根据注册入学意向院校的要求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只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必须参加文化统考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考试,系统默认填报,不参加专业综合理论科目考试。
3.报名信息的网上填报与修改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登录对口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dkdzbm.jseea.cn),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六位,首次登录系统后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登录后,考生将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点击“提交”按钮做网上提交操作。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签字确认信息之前,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应组织应届考生在报名点集中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或使用支付宝、微信),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其中,参加对口单招考生须缴纳报名费与文化统考考试费,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考生和转段升学考生须缴纳报名费,如填报了参加文化统考,还须缴纳文化统考考试费。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的考试费为每门26元。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5.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留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6.取得考生号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后,报名点立即生成考生的考生号,并打印不参加文化统考考生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表,发放给考生。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在领取文化统考考试证时取得考生号。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年份(2位)+省代码(2位,江苏省代码为32)+市、县(市、区)代码(4位)+科目组代码(2位)+考生序号(4位),是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以及登录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平台时使用的编号。考生取得考生号后必须妥善保管且不得向他人透露。如因考生保管不慎,影响网上填报志愿,以及登录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平台,责任由考生承担。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库,报名点须打印报名考生名册。
五、奖励与照顾对象信息的采集
1.凡申请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的对口单招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对口单招网上报名,并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体育科目组考生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转段升学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同时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2.符合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需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8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在省教育厅公示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3.各市招办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与《2018年对口单招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