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的内容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三民主义是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
1,民族主义,反对满清专治和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
2,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
3,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三民主义是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纲领,它表达了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权利的共同愿望。
三民主义的核心是推翻满清统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了全国革命的到来,成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
它与马克思主义在实践和理论上的互动以及孙中山所主张的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的初步的开拓性尝试,使这一理论本身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发生了直接影响。